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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广东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四)联席会议会务工作由省民政厅具体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省民政厅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广东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为明确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以及各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范围,制定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省文明办

  协同民政部门宣传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措施,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二、省民族宗教委

  (一)协助做好回族等10个具有土葬习俗少数民族人员殡葬管理工作;

  (二)加强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协助指导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殡葬改革。

  三、省公安厅

  (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丧事活动;

  (二)及时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工作;

  (三)督促本系统配合殡仪馆(火葬场)依法及时处理逾期存放的非正常死亡人员、涉案人员和无人认领人员遗体;

  (四)查处伪造和使用假火化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省民政厅

  (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二)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指导殡葬服务工作;

  (三)开展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情况调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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