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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2年7月10日)


  七、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合理安排调运,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九、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和中海油销售天津分公司,要在7月11日13:3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

  附件:1、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3、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2年7月11日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90号汽油(II)

8655

6.46

93号汽油(II)

9174

6.97

97号汽油(II)

9694

7.36

0号柴油

7865

6.79

正5号柴油

7708

6.66

正10号柴油

7550

6.52

负10号柴油

8337

7.20

负15号柴油

8494

7.34

负20号柴油

8730

7.54

负30号柴油

8887

7.68

负35号柴油

9045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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