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实没有党员、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要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要按照“一人一机构”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并在民营医疗机构内部确定一名党建联络员。积极探索组织选派各级卫生部门党员干部担任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新方法,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7月底至8月初)。省卫生厅将对各地卫生系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并适时进行全省通报。同时做好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的迎检准备。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抓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开展“夯实基础、服务群众”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省委组织部要求,“百日攻坚行动”是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党务或组织部门要亲自推动、亲自落实。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地要针对不同类别民营医疗机构的特点,结合本地行业党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对已建立党组织且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卫生部门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互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参与配合其主管党组织共同抓好党建工作;对已建立党组织且组织关系隶属于卫生部门的民营医疗机构,要抓好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多出好经验、好做法,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对尚未有党组织覆盖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在当地党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领导和部署下,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主动推进党组织组建和覆盖工作。对卫生类协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配合当地社会组织党工委抓好卫生类协会党组织组建等工作。
(三)建立周报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将建立周报和通报制度,并按照党组织覆盖率进行排名,制作通报表格。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2012年5月11日开始,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向省卫生厅报送本周的工作情况(同时报送电子稿,具体表格见附表4),省卫生厅将结果汇总后于下一个周一上报给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并以通过简报形式适时进行全省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省将建立抓“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情况与省级财政经费、省管党费补贴、党内表彰挂钩机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卫生部门在实施“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抓民营医疗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及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巩固组建成果的长效机制,使党组织在民营医疗机构中真正成为坚强战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