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酷暑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2〕2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二站:
炎夏来临,为切实做好高温酷暑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高温酷暑季节救助管理工作,是灾害性气侯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救助管理工作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性化服务。各区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近阶段重要工作,怀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好各项保障,启动《严寒季节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露宿街头人员人道主义救助管理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夏季送凉”专项行动,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然度夏。
二、落实措施,有效推进
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夏季救助管理工作的特点,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一是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避暑区域,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二是做好饮水、食品、降温设施、清凉防暑用品的准备工作,供受助人员使用;三是积极联系卫生部门,进一步畅通定点医院的绿色通道;四是发动社区救助管理志愿服务队伍,扩大社会发现的覆盖面;五是热情接待受助人员及接听求助电话,24小时为受助人员提供免费餐饮、洗浴、住宿等人性化服务;六是搞好救助场所、救助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好防暑降温、食品卫生措施,确保场所安全、人员安全、消防安全。
三、部门联动,加大巡察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部门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加强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民政慈善救助服务社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加大街面巡察力度,重点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视,告知、引导、劝说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特别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可提供饮水、清凉防暑用品等。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要积极主动会同街镇派出所、城管分队,开展社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察工作。
四、开展检查,加强督促
各区县民政局要督促所属救助管理机构认真落实高温酷暑季节救助管理各项工作和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救助管理站要加强对区县救助管理站开展高温酷暑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