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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动人口结构的改善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较高标准普及基础教育,形成较完善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人口素质。
  (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充分就业再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坚持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导向,深化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快建立服务、培训一体化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机制,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以上,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基金管理”;加快研究实施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扩大城乡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构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建设,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
  2.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 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加强对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取缔非法收入, 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合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阶层收入关系,高度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和保护,解决特困群众在子女上学、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 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培育住宅、汽车、信息等消费热点,拓展文化、教育、旅游、保健、体育等消费领域,丰富居民生活内容。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3.完善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卫生保健体系。全市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强化全行业管理,合理调整城市中心区卫生资源布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全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框架内,特别是在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的区域,兴办医疗机构。全面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病人从大医院向社区分流。农村方面,结合老区卫生院改造建设,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水平。加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城市方面,加快推进单一名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执行分流病人就近到社区就医的优惠政策,努力实现“小病进社区”。依法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社会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十二五”期末,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地级市前列,居粤东地区领先地位。
  --发展社会救助与社区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兜底”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减灾备灾和救灾应急响应相配套,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援体系,全面提高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向适应普惠型发展。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收集和整合各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主动联合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落实“一把手”接访办案制度,建立健全信访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着力解决重点疑难信访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初信初访问题。
  --健全和完善打击整治机制。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组织开展整治打击行动,进一步健全打击和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问题。完善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体系,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重点人口的管理,防止失控漏管。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保障群众治安知情权。
  --建立健全街面联合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治安联防队建设,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建设专群结合、指挥统一、控制严密、反应迅速、协同作战的巡逻防控网络,并按照“以巡为主,重在盘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巡逻策略,根据动态环境下的治安情况及时调整巡逻勤务方式,充分发挥巡逻勤务的流动性和全时空控制性的独特优势,有效地压缩犯罪空间,提高防控效能,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构建“虚拟社会”管理系统。全力推进“虚拟社会”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互联网上网场所、上网人员、上网信息等有效管控,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察打击、主动进攻和防范控制能力,全面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水平。
  --健全消防公共安全保障机制。依托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以公安派出所和安监站为基础,建立基层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队伍;积极建立完善城镇专职消防队伍并落实人员、经费、场地,配备相应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引导督促村(居、社区)依托治安、保安、联防队伍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建立健全城镇级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消防经费保障体制,并按照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监督,确保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1.高度重视推进城镇化工作。健全市城镇化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城镇化工作的决策、指导、协调机制,督促各区、县落实推进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
  2.健全城镇化工作机制和部门责任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围绕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方向,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推动城镇化相关制度的改革创新,为城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健全各级政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建设管理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根据省统一的城镇统计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对全市城镇化进程的监测与调控制度,实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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