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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2〕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已经第十三届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是政府指导城镇化发展,制定城镇化相关政策的依据。各区县政府要将《规划》翻印给各镇(街道),并充分调动、发挥各镇(街道)作为城镇化建设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落实各镇(街道)制订本区域每个年度的行动方案,报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备案。市住建局给予指导和跟踪督办。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汕头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进程,实现“十年大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原则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面对经济体制、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矛盾,按照“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凝聚人心,组织突破,有效扭转了经济一度下滑的态势,实现了全市经济较快恢复性增长。尤其是省粤东工作会议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入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国民经济在新的起跑线上稳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发展形成新格局,生态与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基本实现“三年打基础”的目标,开创了稳定发展的新局面。城乡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面貌大为改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城镇结构不断完善,城市发展形成新格局
  汕头是我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粤东中心城市和广东省次中心城市之一。我市于2003年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以来,市区面积从301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4平方公里,市域总面积2064.4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辖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其中中心城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区,面积44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以汕头湾为中心的“一市两城”的结构,城区外围直接面海,是国内少有的同时拥有内外海湾的城市。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8.97亿元,比2009年增长13.9%,五年间年均递增11.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776元,年均递增10.3%,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标;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2.65亿元,同比增长24.1%,年均增长19.8%,占GDP比重为6%,比“十五”期末提高1.4个百分点。
  2010年全市建制镇以上城镇共32个,城镇建成区面积307.02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172.5平方公里,比2005年扩大了9.5平方公里。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澄海、潮阳、潮南辖区为副中心,南澳为前沿,一批中心镇为骨干的海湾型组团式城镇体系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初步形成“一市两城、多组联片”的空间总体布局形态。北岸城区形成由新津河、梅溪河、西港河所分隔的“多组联片式”用地布局结构;南岸城区形成围绕石、青云岩、东山,中间为濠江的“环状组团式”用地布局结构。
  2.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建设初见成效
  到2010年末,汕头市户籍总人口524.1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为69%。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有效地推动了城镇建设的发展。2010年,全市公路总里程3805公里,实现市到县通一级公路、县到镇通等级公路、镇到建制村公路路面基本硬化的目标。全市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8%,绿地率39.4%;中心城区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4.5标台;中心城区日供水能力131.20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2%、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18%以上,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居民家庭用气普及率92.97%;解决农村50万人的饮水问题,电话通讯覆盖所有村镇。
  3.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功能和要素集聚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配套,满足了城镇居民生活和文化需求,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城镇功能和要素集聚能力明显增强。汕头海门电厂1、2号机组和500千伏送出工程、中山东路、天山北路、机场路、金砂路、泰山路、海滨路、黄山路、金凤路桥、第二过海水管、龙湖沟整治、龙珠水质净化厂技改和扩建项目、清源水质净化厂一期、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珠池港区5个万吨级泊位、金鸿公路、深汕高速公路东段大修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南澳大桥加快建设,厦深沿海铁路汕头段、汕头至揭阳高速公路汕头段已经开工建设,汕头至揭西、揭阳至惠来、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汕头段前期工作强力推进;广澳港区5万吨级航道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全市100%行政村通水泥路,主次干路道路网密度达9.53公里/平方公里,国道324线、206线与沈海高速公路在中心城区交汇形成公路网络主骨架;区域性电力生产、调度能力有所提高;水利防灾和供水能力明显增强。
  4.生态与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生产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汕头阳光明媚,气候宜人,风景名胜众多,自然环境优美,水体和空气质量优良,被列为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十一五”期间,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综合功能日趋健全的同时,城镇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坚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计划”行动,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工作、生态城市和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城市生态质量继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评审。各项空气指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高达98.9%以上;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100%。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各城区区域噪声环境质量也稳中有升。以创建生态示范村(镇)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成南澳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多个省级、市级的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森林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明显。汕头市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成为国内首个GEF湿地国际示范区。
  5.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成为城镇化进程的生力军
  “十一五”期间,全市12个中心镇(包括峡山街道)镇域面积为59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道路畅通、供水充足、电力保障、通讯便捷、设施配套、生产方便的城镇发展格局。有17个各具产业特色的经济强镇成为广东省专业镇科技创新试点,峡山街道和两英、谷饶、陈店镇等获得“中国家居服装名城”、“中国针织名镇”、“中国针织内衣名镇”、“中国内衣名镇”等区域品牌。中心镇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交通运输、信息与技术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休闲等新型产业,开辟了农民新的就业空间。通过中心镇的带动辐射,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和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中心镇对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不断增强,在全市城镇化进程中作用日益凸显。
  (二)发展环境
  2006年9月,省委、省政府在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对粤东提出了“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发展目标。省粤东工作会议要求“汕头市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及科技、人才基础相对雄厚的优势,大力发展新兴制造业、临港工业、综合服务业和现代效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用十年时间实现健康协调发展,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5月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再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镇群,形成沿海经济新的增长带”,既是省委、省政府对汕头发展思路和工作成效的肯定,更是省委、省政府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战略高度作出的战略部署,赋予汕头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和战略任务。2009年8月,省委、省政府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再次作出部署,《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粤东地区振兴崛起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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