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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重点产品。农资、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玩具、学生文具类、妇幼用品、家具、被服、消防产品、车用油品、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产品。

  (二)重点企业。一是在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二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相关部门通报反映问题的企业。

  (三)重点区域。生产企业集中区域为此次整治重点区域。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前)。辖区质监局要结合省局近年来监督抽查通报的问题产品问题企业情况,以及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存在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辖区质监局要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屡查屡犯、制假制劣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采取问题约谈、签订承诺等方式,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设区市局要对当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仍存在问题的进行督查督办,消除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省局将对全省落实该项工作情况组织验收,对存在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一)要主动与当地经贸、工商等部门沟通、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掌握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动态。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质监系统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设区市局应在每月底将工作进度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省局监督处。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和省局《关于成立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闽质监办〔2012〕24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深入学习贯彻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精神,严格对照本年度的各项任务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思路和措施,对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日常跟踪落实,全力确保我省特种设备安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标准精细管理,加快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标准建设步伐,将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示范活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提高相关企业自主抓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通过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不断促进特种设备相关企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积极促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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