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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狠抓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各级质监局要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在风险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对工作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结合辖区实际,不断优化任务安排,必要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各设区市局要结合系统内监管风险排查工作,对辖区基层局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帮助,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关键措施执行有力。

  (三)鼓励社会监督,强化部门协作。要通过媒体、网络全面宣传质监部门近年来开展的风险排查整治措施和成效,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对相关举报线索,要第一时间组织深挖追查,一查到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查处机制,切实抓好有关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严格信息报送,确保畅通渠道。要加强整治行动的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与畅通。即日起,各设区市局应于每月1日,15日以累计方式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动态(内容应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排查出的风险、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宣传教育工作、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等,格式见附件3),在整治行动结束后报送全面工作总结。省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食〔2012〕142号)中相关报表和总结不再报送,其他专项工作的信息报送要求不变。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局食品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按规定执行。

  联系人:林琛,联系电话:0591-88016019,传真:0591-87845372,电子邮箱:fjzjspc@126.com

  附件:1-1.2012年省局已部署开展的其他治理整顿对象(略)

  1-2.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略)

  1-3.工作动态格式(略)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和省局《关于成立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闽质监办〔2012〕24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力度,努力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以下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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