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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1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驻穗附属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408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粤卫办〔2012〕29)有关安排,制定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方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通知》中附件《“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自查总结,并按时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总结报告。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自查总结报告(包括2011年以来“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有效做法和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下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省“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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