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通过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在重要时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措施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普及识假防骗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处置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举报受理处置机制,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实行侵权假冒案件信息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今年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常态化后的第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要将打侵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建立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部署开展针对性集中打击行动,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地区要通过信息统计通报、工作交流、定期会商、统一执法行动,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沟通、案件协查、疑难案件会商、联合办案、证据互认等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密切部门配合,形成部门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京津冀执法协作机制,挤压跨省区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三)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要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纳入对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逐级细化考核考评措施、落实考核考评结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监督,对政府有关部门存在落实政策法规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
(四)归集信息,总结经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准确研判工作形势,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已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月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汇总展示工作成效。年底前,各地、各成员单位将全年工作总结上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lar_62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