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河北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针对各地区、各领域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快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按照稳中求进、分段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案件高发地,特别是环京津和京广、京沪铁路沿线为重点地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商标权保护专项整治。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各类“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省工商局、省工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负责,如无特殊说明,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
(二)开展版权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对印刷复制、计算机软件预装等活动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生产、印刷、复制软件、图书、音像制品行为。加大对卡拉OK行业规模性、行业性侵犯音乐版权行为的治理;加强对视频网站的主动监管,大力整治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游动漫盗版侵权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作品传播秩序。(省新闻出版局、省工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