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112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广交会业务办5月22日网上发布的《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见附件1)相关内容,经研究,现将我省第112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申报
第112届广交会展位网上申请自5月23日启动。请各设区市商务局按企业注册地原则,把广交会有关政策迅速传达到辖区内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并认真指导企业做好展位网上申请和书面材料上报工作。各市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继续加大吸纳“三自三高”和有出口潜力的新企业参展力度,提高企业更新率,进一步优化我省参展结构。继续鼓励出口基地和产业聚集区企业抱团参展,展示整体形象,利用广交会平台促进我省出口稳定增长,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二、一般性展位申报
1、网上申报
请拟参展企业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按提示完成网上一般性展位的申报。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3、申报材料
⑴网上填毕的申请表打印件(每个展区一份,要求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⑵《河北省参加第11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见附件2)及其相关材料(包括各种国际通行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明、研发创新、境内外商标证、品牌荣誉等);
(3)企业参加广交会申请(主要包括:企业简介;近两年自营出口商品名称、市场、出口额、增(降)幅度情况;参加广交会的必要性、上届参展收获,要求对每个申请展区分别论述。);
⑷各设区市商务局根据工作需要,需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
广交会各展区参展商品目录、企业参展资质、申报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请参阅大会业务办发布的《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
申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请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外贸科(处),另一份由企业自行邮寄省商务厅(外贸处),以便及时核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