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探索教育引导出资人的有效途径。把出资人作为重要的工作对象,主动做好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和培训工作。引导党员出资人遵守党章,执行党的决议,主动支持党建工作。用党在我们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以及党组织和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来说服非党员出资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人,争取他们的支持。注意听取出资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支持力度比较大的,可以在评先选优、参政议政方面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年轻一代“两新”组织出资人的成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委,要会同统战部门和非公企业党委等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出资人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11、扩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按照一个社区、工业园区或商业街区聘请一名全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标准,大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业军人和部分退休干部中选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党组织。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2、理顺工作机构。指导尚未建立或理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市、县,参照省的做法,争取今年上半年实现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建立或规范到位。落实专门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选派一批熟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到工作机构工作,自上而下建立一支专门抓“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队伍。抓紧成立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党委、省注册建筑师协会党委、省民办卫生医疗机构党委,以及全省性卫生协会(学会)党委等。
13、完善工作制度。省“两新”组织党工委起草并以省委名义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各级党工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转。探索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各级党工委可以直接挂钩联系一批规模大、党员多、发展好、党建强的“两新”组织党委,加强指导力度。
14、落实经费保障。省“两新”组织党工委起草并以省委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提出要求。指导各级各单位抓好落实,做好资金配套,明确保障标准,落实党费支持,鼓励党员捐助,多渠道筹集党建工作经费,切实建立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以“财政拨一点、党费给一点和党员捐一点”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