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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和《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8、及时向省“两新”组织党工委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省司法厅:主要是统筹抓好全省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具体职责是:
  1、抓好省律师行业协会党委日常工作。
  2、根据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意见制定全省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意见和计划。
  3、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4、落实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实时掌握律师事务所有关信息和数据。
  5、在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评先评优工作中,把开展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6、做好“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做好“两新”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
  7、及时向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反馈有关情况。

  省财政厅:主要是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并统筹抓好全省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具体职责是:
  1、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抓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和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党委日常工作。
  3、根据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意见制定全省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意见和计划。
  4、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抓好在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行业中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和发挥党员作用等工作。
  5、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实时掌握有关信息和数据。
  6、及时向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反馈有关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是统筹抓好归属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主管的省级专业性、学术性协(学)会党建工作。具体职责是:
  1、领导归属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主管的省级专业性、学术性协(学)会党建工作,指导省级专业性、学术性协(学)会相关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2、根据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意见,制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意见和计划。
  3、落实归属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主管的省级专业性、学术性协(学)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实时掌握有关信息和数据。
  4、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评先评优工作中,把开展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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