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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和《中共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省“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主持,必要时邀请各地级以上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参加。遇有重要事项、专项工作,由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召集或委员单位提议,可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2、年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全体委员、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参加,总结和研究部署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3、联席会议制度。除各委员单位外,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一并列为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情况通报和沟通协调,研究工作意见,形成工作合力。
  四、内部协调制度
  1、各委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内部协调工作的具体事宜。联络员调离岗位或职务变动时,有关单位和地级以上市应于3日内重新指定联络员并报送省“两新”组织党工委。
  2、原则上每半年安排3个委员单位各1名工作人员到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轮值工作,加强日常工作协调。
  3、有人事变动或重大情况,各委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要及时报告省“两新”组织党工委。
  4、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由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和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委员单位共同实施。
  五、联系和调研制度
  1、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直接联系30个左右规模大、党员多,发展强、党建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加强重点指导,掌握基层情况。各委员单位也要直接联系一批“两新”组织党组织,推动联系点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2、各位委员要选取1-2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作为挂钩联系点,通过挂钩指导,将联系点培育成示范点。
  3、各委员单位和委员结合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围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向省“两新”组织党工委提交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文章,并努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长效机制。
  六、督查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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