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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定于2012年9月21-25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为进一步做好本届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总体安排

  (一)举办时间:2012年9月21-25日。9月25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展览内容、规模及地点:继续设“一会三馆”,共设国际标准展位4600个,其中:

  1、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位3400个。包括室内展位2800个,主要展示电力设备 、新能源设备 、建筑材料及设备、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室外展位600个,主要展示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

  2、分会场(农业展,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主要展示农业先进技术、农资、农产品和食品。

  3、分会场(轻工展,南宁华南城)展位600个,主要展示家居用品、文体礼品。

  二、我省参展参会组织工作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东盟市场的需求,做好动员工作,认真筛选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优势行业和名牌产品参展,积极组织采购商、“走出去”企业、服务贸易企业和经贸合作项目参会,确保参展参会取得实效。

  (一)我省组成“河北省代表团”统一参会,由省商务厅负责。各市分别组成代表分团。

  (二)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商务局指定专门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参展参会组织工作,每周五向商务厅通报有关情况。

  (三)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省商务厅在确认企业参展资格后,向博览会秘书处申请和协调展位,并书面通知企业。

  (四)请督促参展参会人员及时填报和提供有关参展参会报名表及证照资料。大会前夕专业观众凭名片和证件报到并领取参会资料。

  (五)请注意查询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aexpo.org)相关栏目,以便及时了解博览会详细情况。

  三、参展费用

  1、展位价格

  ①标准展位(3m*3m):主会场RMB10000元/个;农业展、轻工展为RMB 5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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