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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家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家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宁政发〔2002〕212号)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人才的关心爱护,保障专家的身心健康,提高专家的生活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今年继续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进行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范围

  今年体检对象和范围为:1994年以前(含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二、体检项目及经费

  本次体检男性检查17项,女性检查19项。体检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支付,超出以上项目的进一步检查、治疗费用,由专家原医疗费用渠道解决。

  三、体检时间、地点

  本次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5日(周二)上午。地点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四、相关事宜

  1、开展专家健康体检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专家身心健康的关心,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协助我局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并将体检的文件精神和《专家体检须知》(附件一)及时转达到每位专家。

  2、如贵单位已安排专家定期健康体检,则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次体检。

  3、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请贵单位指定一位同志作为联络人员,负责专家体检的统计、通知等工作,并在体检当天全程陪同本单位专家体检,确保专家往返途中的安全。

  4、贵单位应参加本次体检的专家名单见附件二,如有遗漏或疑问,及时与我们联系。并将《确定参加体检的专家名单》(附件三)填好后于5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可从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工作动态”栏目下载)

  联系人:刘晶晶、朱清怡

  联系电话:57711724、83639200

  传真:577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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