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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倡导绿色文化理念。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舆论关注、支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动形成关心、爱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中小学环保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环境素养。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创建全方位的绿色文化氛围。
  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从衣食住行用等各方面加强引导,提高公众绿色消费意识,减少浪费。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自觉选用节能产品,养成泊车熄火、垃圾分类等生活习惯。
  (四)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立足通州区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系统内部结构,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环境友好产业,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轻型化、绿色化,努力实现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突破,实现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不符合通州区功能定位要求的产业。稳步有序地退出国家和北京市要求退出和淘汰的行业、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行业和“三高”企业,重点淘汰产业关联性差、资源消耗大、污染重、附加值低的小型企业,逐步淘汰企业中落后的生产工艺与装备。
  (五)加速环境设施建设。
  以生态创建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垃圾运输体系,建设餐厨垃圾和粪便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城镇集中供热水平,完善天然气和热力管网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资源均等化。
  (六)加强基层生态创建。
  围绕生态创建及新农村建设,努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以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为抓手,推进农药化肥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大养殖业退出步伐,减少“小、散、低”大路化养殖量;继续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高农膜综合利用率,2015年达到98.5%;大力发展越冬作物种植面积,冬春季裸露农田覆盖面积提高到90%以上。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发展高效优质绿色农业,发展绿色旅游等生态服务业。重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着力加强农村新能源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能源生活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规模化养殖场环能工程、秸秆气化工程,处理畜禽粪便、农业垃圾(农作物秸秆、瓜菜秧),生产有机肥和清洁能源。
  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生态创建,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提高小城镇集中供热水平,促进乡镇和村级生态创建。
  七、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环境监测执法体系
  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监督,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应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
  (一)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监测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培养监测领域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促进人才建设专业化。
  加大监测资金投入,完善监测站硬件能力标准化建设,补齐基本监测仪器、应急监测仪器,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及时采购先进的设备、器材,硬件装备达到国家监测站二级建设标准。
  (二)加强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体系体制、机制建设。建立街道、乡镇监察机构,建立“区、乡镇(街道)、企业”的监管模式,形成层级分明、互为补充的环境执法监督网络。完善企业自我约束、公众积极参与的良性机制,定期对企业开展培训,加强企业环保监督员管理,推进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
  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建立环保执法监察人员专项培训制度,建立奖惩机制,规范执法队员知识结构、执法技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监察队伍。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能力标准化建设,填平补齐监察设备,达到国家监察体系二级建设标准。完成街道、乡镇环境监察机构装备配备。提升监察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对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监管。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应急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对内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行动协调一致的管理模式,对外建立与周边地区的应急联动机制、环境安全防范和应对体系。完善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监测网络,形成顺畅的应急监测响应、数据报送、信息通报、协调联动的沟通渠道。
  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增加应急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建立重点企业应急队伍。大力开展应急技能培训,落实定期培训制度,组织联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和能力。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开展环境风险的敏感行业识别,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的调查和评估,摸清全区风险源底数,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逐步将中小企业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并将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点。
  对涂料、油墨等化工行业,电镀、印刷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企业开展重点环境安全排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加强涉氨、涉氯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企业的风险源管理,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第四部分 规划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
  (一)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出境断面水质、污染源监管、环境安全监管等各项环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贯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机制。
  深化协调机制,形成乡镇属地管理、相关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加强各领域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的衔接,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安全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通报,实现定期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理上协同合作,提高政府部门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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