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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改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改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2〕731号)


各盟市卫生局,各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动态,加强信息交流,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了解改革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各地区、各公立医院对本地区、本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及时总结报送,现就加强我区公立医院改革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定期报送内容

  1.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各地区党委、政府领导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重要活动;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要文件、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的重大活动,如会议、培训、调研、督导等;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重要数据和其他情况;公立医院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等;

  2.重点关注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县级医院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四个分开的改革创新和探索;如何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在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改革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3.其他工作进展。如区域内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建设情况,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情况、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惠民工程等。

  (二)专项报送内容

  制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活动和取得的重要进展以及改革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等,形成专项报告随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

  各盟市卫生局、各公立医院,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公立医院改革信息,每月至少报送1~2篇。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采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医管处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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