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镇居住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邮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通州规划分局对竣工的建设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3.对已建成的并达到设立邮政局(所)配套标准而未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根据邮政部门的服务需求,由其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通州规划分局、区邮政局负责配套邮政局(所)选址补建工作。
4.对涉及邮政局(所)的拆迁项目,拆迁单位应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在邮政部门的参与下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实现邮政局(所)的“实物还建、先建后拆”要求,确保邮政设施有效的衔接。
5.邮政局(所)等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邮政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按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配套建设的邮政局(所),由区邮政局按建安成本价接收。
| 2015年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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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升农村邮政局所普遍服务能力
| 乡镇政府 区邮政局
| 对面积狭小、交通不便等邮政普遍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的农村邮政局所,由其所在乡镇政府优先解决改建、扩建和迁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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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邮政局所土地税、房产税税费减免
|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函》(国税函〔2001〕379号)文件精神,对现有和今后新建的邮政局所按文件相关规定减免土地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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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资金支持
| 区财政局 区邮政局
|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区财政局每年根据邮政普遍服务情况给予资金支持,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的农村网点设备、水、电、暖等费用补贴,区邮政局按拨付资金用途使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顺利开展。
| 每年由区邮政局上报亏损网点,由区财政拨专款补贴邮政普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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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工程
|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邮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财政局 物业服务企业
| 1.区邮政通信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内住宅楼房信报箱更新补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建设资金,制定细化方案,督促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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