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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七)规范报刊亭建设。
  本着报刊亭的设置应符合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的要求,根据通州实际需要,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供贷”的原则,做好报刊亭规划、选址、安装、工商登记等工作,同时根据其建设规划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新补建。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办理相关手续,并适当减免费用。
  (八)村邮员队伍建设。
  1.村邮员选派。
  根据《关于北京市村邮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新农办函〔2011〕3号)精神,各乡镇政府、区邮政局根据以下标准选派村邮员。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本村农业户口。
  (2)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热爱村邮员的工作,热心服务本村群众。
  (4)区邮政局负责对村邮员进行相关业务的集中培训,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2.村邮员补贴资金。
  根据京新农办函〔2011〕3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补贴应高于本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村邮员人均补贴定为720元。根据全区行政户籍人口情况划分为三个标准,1000人以下按600元标准发放补贴,1001-2000人按800元标准发放补贴,2000人以上按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3.村邮站运行资金。
  根据全区村邮站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区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村邮站相关运行资金(用于服务设备维修、保养和村邮员管理、培训、统一着装等),由区邮政局合理安排使用,区财政局对款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具体情况按《通州区村邮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通农委字〔2011〕41号)执行。
  (九)推进邮政服务进社区。
  区邮政局会同区相关部门推进邮政服务进社区,将邮政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城乡邮政网络,创新建设运行模式,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完善以邮政企业设施资源为主体,社区及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超市、便利店等其他社会资源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在新华、玉桥、中仓、北苑等街道有条件的社区建设4-5个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根据社区的服务需要,安排邮政便民服务、社区投递等服务功能,探索邮政延伸服务新渠道。
  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监管得力,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共同促进邮政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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