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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二、机构设置
  成立通州区邮政通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区邮政普遍服务的落实工作。组长由副区长崔志成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崔松光、区财政局局长张春良、区农委主任刘雪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贾君刚、区市政市容委主任薄立军、区社会办主任张玉震、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局长杨唯、通州国土分局局长刘占恩、区人力社保局局长杨连元、区地税局局长朱兴有、通州工商分局局长赵斌、区民政局局长苏亚文、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赵瑞恒、区邮政局局长贾军林担任;成员单位有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社会办、区财政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通州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邮政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邮政局。邮政通信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通州区邮政建设发展中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邮政设施规划体系。
  由区邮政局负责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规划,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将区邮政局编制的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及新农村建设等规划,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具体落实。区邮政局参与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建设实施及竣工验收环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监管,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二)邮政设施的建设、接收与管理。
  1.城镇居住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应明确同步建设邮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具体建设时序,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或者划拨土地的依据。
  2.城镇居住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邮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对竣工的建设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3.对已建成的并达到设立邮政局(所)配套标准而未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根据邮政部门的服务需求,由其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邮政局负责配套邮政局(所)选址补建工作。
  4.对涉及邮政局(所)的拆迁项目,拆迁单位应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在邮政部门的参与下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实现邮政局(所)的“实物还建、先建后拆”要求,确保邮政设施有效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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