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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通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为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是加强我区社会治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消防“平安三号”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我区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通州公安分局主管领导;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综治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农业局、区民防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州药监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广电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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