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职责
(一)区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提出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减排工作职能定位,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减排工作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算工作,做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任务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严把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加大限期整改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全区减排工作进展。
(二)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里要求完成通州区指标任务,并将指标任务进行分解(2012年节能指标任务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7万吨标煤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4%)。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的非工业企业一律不予备案、审批、核准;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三)区市政市容委
1.负责三河热电向新城供热项目的实施,2012年完成180万平方米替代面积。
2.2012年4月底前,向区环保局提供内环路污水管网的相关核查资料。
(四)区经济信息化委
2012年底前,完成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停产方案的制定;加快“三高”企业退出力度,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4月底前明确提出2012年退出“三高”企业名单,定期向区政府进行相关工作汇报。
(五)区水务局
1.2012年确保北运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1.1万吨。
2.督促实施碧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6月底前竣工投运。
3.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0座)的运行工作进行行业监管。
(六)市规划委通州分局
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必须明确标注配套中水设施地点,对于违反规划设计的建设单位不予项目验收,并依法处理。
(七)区农业局
督促北京永乐店奶牛场等12家养殖场完成减排治理工程,并准备相关治理资料、档案,负责现场核查迎检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减排任务。
(八)区统计局
及时提供2011年度全区煤炭消耗总量,2012城镇常住人口预计新增量及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的数据。
(九)区监察局
负责对全区列入“十二五”减排责任书的项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确保如期完工;定期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