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1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通州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是国家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时期,区委、区政府继续将污染减排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2012年是“十二五”减排工作的攻坚年,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结合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减排基数。
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21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906.5吨(其中固定源1970.1吨,机动车5936.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17.64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4515.24吨,农业9002.4吨);氨氮排放量1958.43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505.09吨,农业453.34吨)。
(二)削减比例。
按照“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目标分解,通州区2012年二氧化硫削减3%,氮氧化物削减2%,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削减3%,农业削减2%,氨氮工业和生活削减3%,农业源削减2%。
二、2012年减排任务及工程
(一)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工程。
1.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6210吨以内,需净减排2吨。2012年按GDP增长率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引自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十二五”减排核算细则经过核算,2012年我区二氧化硫新增量108吨。
2012年二氧化硫合计减排任务量108+2=110吨。
2.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总量削减比例计算,2012年固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2165吨以内。2012年按GDP增长率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引自政府工作报告),经过核算,2012年我区氮氧化物新增量68.45吨。
2012年固定源氮氧化物合计减排任务量68.4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