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财政均衡投入的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公共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及教育附加费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启动实施现代化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北京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办学条件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和学校安全标准,建设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区域内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原有学校在主要项目上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数字校园建设,创建数字校园示范校。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在高质量完成中小学校安工程后,根据学校实际创建和谐校园,达到文化育人的目的。
(三)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现校际间师资水平基本均衡。
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培训考评激励等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列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继续开展“十佳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依据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教师专业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分层分岗、研修结合的教师培训体系,每年有计划、有步骤组织专任教师参加带薪脱产培训;每年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开展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拓展农村教师补充渠道,在教师培训上给予倾斜,为农村学校培养用得上、留得住、有发展的教师。
建立和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积极推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拓宽人才补充渠道,有序补充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继续开展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奖励活动,总结并挖掘优秀教育人才的先进理念和教育思想,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建立骨干教师交流机制,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公平优质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加强青少年理想和道德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义务教育全过程,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每个环节。充分利用区内德育资源和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建好用好数字德育平台。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协同合作的德育工作体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上创品牌、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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