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赛区参赛选手总成绩的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如实际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获得竞赛第1名的选手(在校学生除外),岗位贡献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可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获得前6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上海市五一巾帼奖”。
在上海赛区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奖”若干,并推荐参加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在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服装设计创新项目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按照上海市《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执行。有关通知另附。
2、团体奖
上海赛区团体奖以各单位在报名选手中指定3人参赛总分为依据,设金、银、铜奖各1名。若团体奖角逐单位不足5家,则不设团体奖。
八、相关事项
1、参赛办法:
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各区县总工会、市教育工会、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工会,须派一个以上团体参加竞赛。每个团体最多报9名选手,并在参赛选手中指定3名选手组成团体代表(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其他人员作为个人参赛。
2、技能竞赛工作程序:
辅导培训由承办单位组织技能培训,培训时间7-8天;
职业技能竞赛(鉴定)及决赛地点设在上海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巨鹿路700号、近富民路)。
3、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25日,9:30-16:00
报名地点:上海服装行业协会(澳门路158号802室)
所需材料:参赛选手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团体报名表》(见附件二)。
4、技能鉴定及培训费用
每位参赛选手培训(鉴定)费1200元,其中150元鉴定考核费由考生自行承担,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选手,考试鉴定合格者退还1050元,不符合政府补贴条件而成绩合格的选手,不予退还1050元(包括150元鉴定费)。
5、竞赛和培训日期(另行通知)
(1)赛前培训:2012年8月初至9月底,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组织方提供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在市区;
(2)8月下旬完成服装设计创新作品稿,8月底上报全国大赛组委会评审。9月全国初评,评选出前40名参赛作品入围决赛。10月入围作品须制作实物服装参加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