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的通知
(沪工总宣〔2012〕16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精神文化权益,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市总工会将举办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简称“艺博汇”),为广大职工、机关企事业单位搭建职工文化交流、服务、展示的重要平台,体现广大职工在平凡劳动中创造幸福、追求艺术、成就梦想的境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相关区县局产业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各区县工人文化宫、行业职工文体中心
二、活动主题
劳动创造幸福,艺术陶冶情操。
三、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市级层面的展览展示,各区县产业局、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安排适时举办,时间跨度为全年。
2、活动地点:以上海市工人文化宫为主会场,视工作推进情况和品牌形象不断提升,逐步扩展到各区县工人文化宫、行业职工文体中心为分会场。
四、主要内容
艺博汇以展示职工文化艺术才华,提升职工文化艺术修养,成就职工艺术创作梦想为宗旨,以展览展示为主要内容,同时开展文化培训、文化交流、文艺汇演、文化护照、评选表彰等综合性文化活动,其中“汇”字寓意上海职工文化艺术作品的汇合,职工文化艺术人才的汇聚,职工文化建设成果的荟萃。
1、展览展示。展览展示以交流职工艺术作品、展示职工艺术才华为主体,抒发职工艺术情怀;以展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成果为重点,揭示区县、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轨迹和价值取向,展现行业文化和城市文化建设的精彩片段。展示内容可以是各类职工原创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集邮、摄影、收藏、手工艺品等;可以是参展单位特色展品,如航天的模型、申通的票卡等;可以是优秀职工艺术爱好者的专题展,或者在展区内设置专区展示其艺术作品;可以展示参展单位所属劳模先进艺术作品,弘扬劳模精神,彰显劳模风采;也可以展示行业文化、区域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