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

  各级工会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建立各级帮困送温暖基金,为职工援助服务工作提供多方资金支持;要争取公益性捐赠税前列支资格,不断创新劝募方式,募集更多社会捐助,不断壮大各级帮困送温暖基金的实力。
  四、推进工会援助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健全组织网络
  建立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开通“12351网”,设立“12351热线”;建立中心计算机服务器,通过专线连接全市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和区(县)工会、局(产业、集团)工会,开发并运行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体系综合管理软件,统筹协调全市工会援助服务工作;设立接待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面向全市职工群体的援助服务工作。
  完善区(县)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平台网络。在各区县已有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室,通过窗口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提供“一站式”援助服务。
  完善区县所属街镇(乡镇)和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在全市街道(乡镇)全部建立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区县所属工业园区、开发区和职工比较集中的商务楼宇工会建立分中心。
  (二)完善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各区(县)总工会、局(产业、集团)工会要加强对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街道(乡镇)工会要建立“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分中心的领导;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要根据职工需求,按照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和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区县和街道(乡镇)总工会要加强与人保、民政、教育、卫生、司法等党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工作协作;要加强对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援助服务工作绩效评估与考核激励机制,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工会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工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各中心、分中心要推行援助服务工作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援助服务制度,明确援助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以及工作流程,开展“项目制”帮扶服务;要完善档案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帮扶服务信息定期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要建立定期调研、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培训学习、突发事件处理和工作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