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四)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自2020年起,全科医生培养全部采用“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2020年前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为主,适当采用“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方式。
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培训期间由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在卫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指导下进行管理。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培养合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门为主管理。
(五)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经培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核,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规范化培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具体完善落实。
(六)改革高校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所属高等医学院校要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初级全科医生培养新模式。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教学计划,探索集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着重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诊疗能力。
(七)完善全科医生继续教育。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加强全科医生经常性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作为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因素。
三、健全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