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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已编制了《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规划》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京政函〔2010〕119号)。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通州区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905.8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更新时点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主要规划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规模27500公顷(含城镇工矿用地19034.57公顷);耕地保有量33066.67公顷;基本农田指标为29600公顷,其中责任基本农田27733.33公顷、多划定基本农田1866.67公顷。
  2、增量指标
  切实调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到2020年,全区(县)新增建设11792.8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1790.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816.2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1340.27公顷。
  3、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分区
  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7263.7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347.16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54885.49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为4084.65公顷。
  4、土地用途分区
  为了落实土地战略,保护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的一致性和土地利用的趋向性,土地功能的导向性,把全区土地划分为六种类型区和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土地面积34077.1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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