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抗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建城明电〔2012〕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特别是6月25日以来,受大到暴雨侵袭,安庆、宣城、六安、池州等市遭遇了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又将迎来一个持续降水过程,雨区逐步北移,淮北和江淮之间会有强降雨出现,局部地区大到暴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增强防范意识,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6号)有关要求,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抗涝工作,把灾患影响降至最低点。
一、积极应对,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去,做到思想上高度警惕,措施上扎实可靠,工作上万无一失。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将职责明确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周密部署,把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掌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二、加强防范,继续做好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尤其要保障城市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在汛期的正常运行。继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汛期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汛期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生产安全。
三、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认真做好防汛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对防汛器材和物资进行再清查,对防汛救灾队员进行再动员和救援演练。做到一旦出险,防汛器材和物资能及时保障,抢险队员能迅速到位,局面能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