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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的公告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的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现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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