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我省5A级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皖价服〔2012〕62号)
黄山风景区、九华山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西递、宏村景区: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皖价服〔2012〕37号)和《
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0〕57号)、《关于57号补充通知》(皖价服〔2010〕17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黄山风景区、九华山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区、西递、宏村5个5A级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重新明确如下:
一、实行半价优惠的范围和群体:
(一)青少年(儿童、学生、未成年人):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
(二)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70周岁(不含70周岁)以下。
(三)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五至十级残疾证)、低收入群体、九华山宗教皈依弟子(仅限在九华山景区)。
以上群体游览5A景区时,出示有效证件可享受景区旺季门票价格半价优惠。
二、实行免票优惠的范围和群体:
(一)未成年人: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
(二)老年人: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残疾人(一至四级残疾证)。
(四)九华山宗教僧尼(仅限在九华山景区)。
(五)集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大中小学学生。
以上群体游览5A景区时,出示有效证件均实行免票。
三、现行5A景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标准未达到以上标准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已达到或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鼓励5A景区根据实际,针对特定日期或节日对特定群体实行免门票或优惠门票开放。
四、各景区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好优惠政策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