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概览》工作的通知
(陕工商函字〔2012〕226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概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展示我省工商部门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成效和服务市场发展成果,切实摸清我省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底数,确保编写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编写的内容
(一)各地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概况:一是各地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历程回顾;二是各地市市场分类情况统计(附表1)及简要分析;三是各地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前景展望。
(二)各地市商品交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地方的创新举措、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各地市重点特色市场介绍。
(四)各地市市场规范管理方面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辑(全文刊登)。
(五)收集各地市商品交易市场协会名录(附表2)。
第一至第三部分内容分别不少于4000字,总字数不超1.5万字。
二、编写进度安排
7月10日前,上报编写人员名单。
8月20日前,上报编写材料。
8月30日前,省局整理汇总后上报国家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工商机关要及时成立编委会,迅速确定编辑人员,把编写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关心支持、人员安排得当,确保顺利完成编写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讲究工作方法,材料收集汇总要全,编写内容要实,沟通协调要勤。注意广泛征求意见,善于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
(三)严格按照字数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论述观点正确、鲜明,避免出现原则性、常识性错误。不堆砌数据,数据要准确。文字、数字、标点符号等要规范使用。
(四)要结合深化学习《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丛书”《竞争执法与市场秩序卷》,深入研究工商部门市场规范管理职能,做到编写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其他事项
《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概览》中将有部分广告页面,平均每个省份可刊登2-3个广告,主要以被表彰的诚信示范市场为主。广告发布要符合
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告价位根据刊登位置经测算后合理收取,广告插页与相关文字内容力求匹配、协调。各地市若有自愿刊登广告的市场,可与省局联系。
联系人:解光
联系电话(传真):029— 8613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