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第三十四期外贸孵化器培训班的通知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第三十四期外贸孵化器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委(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夯实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帮助和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企业外贸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缓解我市新近获得进出口资格的企业普遍存在业务骨干少,外贸经营业务能力较弱的问题。特举办第三十四期外贸孵化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  新获得外贸经营权资格,还未实现进出口业绩或进出口业绩不佳的企业,未参加过孵化器培训的企业优先安排。

  (二)  每个企业限派一名具有较好英语水平的业务人员。

  (三)  坚持宽进严出。设定必要的基础条件和考试标准,保证孵化培训效果。

  二、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2012年6月26日到7月20日(集中学习时间)

  报到:6月26日10:00-14:00

  开班:下午14:30开班典礼

  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外贸基础理论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

  (二)外贸实务专题讲座:报关实务、报检实务、国际结算、货运代理、外贸财务、单证实务等;

  (三)实作;

  (四)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六(脱产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单位确有急事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天时间,并进行考试考核,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地点

  重庆外贸格林酒店(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原外贸宾馆)

  总台电话:86837888

  四、费用

  孵化器培训由重庆市外经贸委主办,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承办,本次培训及相关费用由重庆市外经贸委补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2日止,请各区县外经贸委(招商局)组织辖区外经贸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并于6月22日前将回执(附后)汇总后传真至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