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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融党委干部人事处关于开展第九批中央“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专长及代表性成果

1、个人专长:

 

 

2、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项目规模、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业绩情况)

      

3、主要成果(每类均不超过20项)

(1)代表性论著(论文)

发表时间

论著(论文)名称

发表载体

论著(论文)作者

    
    

  (2)专利

专利保护期

专利名称

授权国家

专利所有者

    
    


  4、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等)


工作设想(包括回国后的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您是否和其他任何单位签订过仍然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有,请列出。

申报情况: □首次申报    □非首次申报

本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本人郑重承诺:自被批准纳入“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全职到岗工作,在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1、拟安排岗位的职责及任职要求

    

2、推荐理由:

    

3、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

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本单位承诺予以上述支持,特推荐申报“千人计划”。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归口审核部门(主管部门)意见

1、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

      

2、推荐理由:

     

3、支持措施: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千人计划申报书(金融机构)填写说明

  1、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一、封面
  (一)申报人
  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填写时,请将单位的隶属关系写清楚。例如,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申报,需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 经济学专业 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六)回国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请同时提供回国前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七)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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