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将于2012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为确保推进工作顺利进行,重庆外汇管理部委托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杂志社在渝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核销改革小组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7月17日、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重庆长城宾馆学术报告厅(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长江二路174号,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旁,总机:68576650)
三、培训内容
1、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思路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