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检审核及重点抽查
1.2012年7月10日至9月25日为年检审核复查阶段。市局注税中心和市注税协会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年检自查、初审材料进行复验审核,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和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被检单位和个人作出年检结论。
2.年检期间,市局注税中心将对区县国税和地税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注税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9]291号)精神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与市注税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总局及中税协的有关要求,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服务、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七、年检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2011年度年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税务师事务所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对年检中发现税务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将根据具体情节轻重,依照《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市注税中心将对年检结果进行公告,同时以文件形式发送各区县国税局和地税局。
年检所需表格可在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的互联网上下载。市注税中心联系人:黄立新、杨杰;联系电话:023-67676239、023-67676258;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重庆市201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
事 务 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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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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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会员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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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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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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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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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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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长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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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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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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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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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检 情 况
| 执业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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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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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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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管
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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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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