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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德州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德州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制定的《德州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德州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公务卡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授权支付业务,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在公共消费领域引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务消费支付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授权支付管理;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单位现金管理成本,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资金浪费,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

  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务卡改革非常重视,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提出,要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改革。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也强调要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2008年1月30日中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会议,会议要求2008年在中央、省级实施,2010年前在全国建立起公务卡结算新机制。2008年8月1日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对我省的公务卡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2年国务院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标,要求今年年底前,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要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省、市两级要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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