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委宣传部、酉阳电视台、《酉阳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质监、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如果因清查、清缴不力而出现问题乳粉进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县教委和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超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联合执法,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