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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五日

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桃花源景区良好交通秩序,树立酉阳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平安酉阳”、“畅通酉阳”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桃花源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

  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3.规范桃花源景区交通管理,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桃花源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成立优化桃花源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桃花源景区管委会、桃花源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江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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