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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二)加快建立商业化育种和服务推广体系。建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机制,强化种业企业在商业化育种中的主导地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基础性研究部分,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公益性、基础性研究;从事商业化育种部分,要加快转换机制,推进科企嫁接,鼓励整建制并入种业企业。鼓励新品种的选育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专家顾问互动机制,为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种子鉴定提供各类保障。
  (三)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现代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种业人才高地。专项扶持引进省内外高层次种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育种业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引进国内领先的种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学科建设,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种业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种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率领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企业家队伍。激励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种质等科技创新资源向市内种业企业集聚,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和服务等生产要素,通过合伙、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分配,保护其合法收入。充分发挥阳光培训工程的平台作用,把企业员工、固定繁种基地的人员纳入阳光培训计划,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
  (四)扶持优势种业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加强种子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向种子生产基地倾斜,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建立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合作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管理。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快制定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种业管理职能,严格种子行政许可管理,加强种子执法能力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和事企脱钩,建立健全种子种苗管理体系。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配套,积极开展计量认证。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种子种苗执法管理、市场抽检、质量鉴定、试验示范等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发挥农作物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现代种业行业协会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种业企业的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探索建立企业维权协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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