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农作物种业综合实力、保障农业供种安全为目标,突出种子企业培育壮大、良种基地建设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快种子企业改革,推进机制创新,整合种业资源,加强政策扶持,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农业供种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种子商业化育种中心,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建成一批与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标准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培育2-3个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种业企业和品牌,建成1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工厂化育苗中心,选育综合性状达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5个,推动1家以上种业企业进入省级、5家以上进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基本形成分工合理、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种子研发新机制,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二、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活力
(一)坚持体制创新,建立现代种业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革步伐,抓好企业社会股本融合,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建立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种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使种子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二)坚持产学研结合,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建立基础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机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农业主管部门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要尽快实现“事企脱钩”。重点开展种质资源保护、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等基础性研究,立足市场需求,搞好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应用研究。鼓励支持种业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密切协作,引导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业企业流动,逐步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模式。充分发挥泰安市农科院小麦、玉米、食用菌等国家重点区试站的作用,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业科研新成果,建立符合生产需求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出企业在商业化育种中的主体地位,多形式推进企业商业化育种,培育在国内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