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中期报告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学科办〔2012〕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0〕118号)和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苏学科办〔2010〕1号)精神,为加强优势学科建设情况和经验交流,深入推进优势学科建设,我办拟组织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中期报告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2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
二、评估方式
采取同类学科互评的方式进行。按照学科类别,分6个组分别进行评估。第1组为人文与哲学社会科学类立项学科,共22个;第2组为理科类立项学科,共20个;第3~5组为工科类立项学科,共57个;第6组为农林医类立项学科,共23个。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三、评估内容和结果
(一)评估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对照各学科立项时确定的《项目任务书》,重点评估省优势学科立项建设以来,紧密围绕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建设高峰学科,培育杰出人才,产出重大成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建设成效。
(二)评估结果
中期报告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每组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科数量不超过本组参评学科数的1/4,其余等级不设限额。
四、评估组织与要求
中期报告评估工作采取网络通讯评审方式进行,由我办聘请参评专家,并委托高校推荐的有关人员担任学校联络员,协助本校专家做好评估有关工作。
(一)专家组成及主要任务
我办聘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带头人为参评专家。如学科带头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经我办审核同意,可委托本立项学科团队的其他主要成员参评。
评估时间为7月16日至25日,共10天。专家评估的主要任务为:(1)认真审阅本组每个学科的中期报告材料。(2)对所在组的学科逐一提出评估意见,填写《专家评估意见表》(附件二)。(3)7月25日中午12:00时前将《专家评估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syoushixueke@126.com。
请专家严格按照各组规定限额进行评审,超过规定限额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专家评估意见表》将视为无效票。
(二)学校联络员的主要任务
1.7月12日前将学校评估专家名单和联络员信息回执(附件三)发送至jsyoushixueke@126.com。
2.7月13~15日登陆“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平台”(http://202.119.175.131/pages/index.aspx)下载中期报告有关材料: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中期报告评估工作的相关文件;《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中期报告书》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责任高校中期报告书》;优势学科立项时确定的《项目任务书》;《专家评估意见表》;专家评估工作指南(附件四)。
3.尽快将下载的评估材料转交本校专家,配合、催促本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报告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意见。
联系人:张晓宁、蔡华;联系电话:025-83335553,83335154。
附件1.
中期报告评估分组学科名单
(第一组:人文与哲学社会科学类)
第一组参评学科:22个 评审限额:“优秀”≤ 5~6个
序号
| 学校名称
| 优势学科立项学科名称
| 主要依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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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大学
|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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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大学
| 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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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京大学
|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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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京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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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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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京大学
| 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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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京大学
|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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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京农业大学
| 农林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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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苏州大学
| 地方政府与社会管理
| 政治学/法学/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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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苏州大学
|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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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京师范大学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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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京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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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京师范大学
|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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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京师范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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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京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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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苏师范大学
| 语言认知科学与文化艺术学科群
| 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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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京财经大学
| 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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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京财经大学
|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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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江苏警官学院
| 公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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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京体育学院
| 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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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南京艺术学院
|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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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京审计学院
| 审计科学与技术
|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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