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由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大赛职业(工种):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钳工、车工、化工总控工、锅炉运行工、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导游员、解说员、收银员、砌筑工、钢筋工、管道工、抹灰工(镶贴)、电器设备安装工、建筑焊工、药品稽查办案员、药品快鉴员等。其中,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钳工、车工设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其他职业(工种)只设职工组。
大赛命题依据:职工组和教师组以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增加相应职业(工种)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产生的优秀选手组队参赛,每组别每工种的参赛队员不少于5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全市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竞赛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奖励激励。对在全市职业技能大赛中组织有力的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对成绩特别优秀的选手授予“潍坊市技术能手”,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优秀选手可依据程序直接确认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应参照市里的做法,对竞赛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选手进行奖励。
附件:
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白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谭炳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静波(市人社局局长、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