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业务能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纳入重大医改专项培训计划,列入医改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各地要抓紧启动实施专项培训,确保项目培训任务顺利完成。与此同时,要广泛组织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深入学习2011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确保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服务技能,促进项目服务进一步规范。特别是要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政策培训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目指导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要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将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内容,督促专业机构主动履行指导职责,帮助基层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四、进一步提升项目工作质量
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是今后一个时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确定的10类41项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要求,配备必要设备,突出服务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质量。重点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管理与使用,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和使用率,确保年内以省辖市为单位,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已建立规范化电子建档的居民诊疗时,要做到能每次调阅其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将本次就诊信息录入健康档案,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中的作用。重点加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各市须按照本地区医改任务数,保质保量地完成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工作任务,并将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对纳入规范管理的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做好定期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等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承担的项目任务,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0-6岁儿童和孕产妇的健康管理服务。要继续做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防病意识和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跟踪调研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形成项目实施的信息反馈机制,促进项目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苏南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在校大学生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避免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在没有提高人均补助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增加服务项目,确保国家规定的10类41项项目任务有效落实和重点考核指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