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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阿政办发[201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县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制作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案卷主要评查: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是否合法充分,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组织听证,许可内容、时限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
  (二)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告知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处罚是否畸轻畸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在法定范围内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
  具体评查标准对照《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和《行政处罚案卷标准》(附后,在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下载)。
  三、评查步骤和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1日为自查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对2011年以来形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
  自查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于6月1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报送目录(附后,在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下载)及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2日至6月15日为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开展互查。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为通报表彰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法制办将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二)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并对本行业系统的案卷评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三)要切实把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评查结果作为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部门要在此次评查基础上总结经验,强化案卷评查制度,将其作为一项内部监督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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