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任职资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10、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二)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持有相应的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市人事局沪人(2007)54号文通知,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市职改办文件规定,19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取得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员、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三年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计算机可以免试。
(三)论文要求
申报对象需报送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一篇,论文须为申报对象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职称申报送审论文。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者需经过知识产权与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四、申报办法
申报者根据规定的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资格)综合报告》,并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专业工作小结、所受奖励、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等情况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或有关认证机构认证:(1)所在单位在《评定申报表》中第8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核实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章,同时在“盖骑缝章”处和“单位核实表存根”处加盖单位公章;(2)凡申报对象之档案由外单位保管的,所在单位负责将材料交送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和盖章。申报人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报送相关受理点。
五、报送材料及内容
报送材料的内容为: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