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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201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到岗情况汇总表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学历

服务单位(具体到县(市、区)和乡镇)

到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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